在什么情况下,诽谤行为依照法律不构成犯罪?

在社交媒体时代,发表意见、发帖、分享或评论他人,已成为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。但这些行为有时也可能在不知不觉中触犯 “诽谤罪”。不过,并不是所有涉及贬损他人的言论都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。泰国《刑法》第329条就明确规定了若干 “免责情形”,也就是说,在某些特定情况下,即使言论具有诽谤的特征,也不会被视为犯罪,因为其属于“依法允许”的行为。本文将带您了解哪些情形下,即使构成诽谤,法律也认为不构成犯罪,因为该行为具有正当理由,并受法律保护。

什么是诽谤?

根据《泰国刑法》第326条规定:
“任何人向第三者诬告他人,致使该人名誉受损、被轻视或被憎恨,即构成诽谤罪。”

所谓 “诬告” 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发生,例如言语、书写、在网络上发布信息、发送私人消息,或任何使他人误解对方品行不端、从而导致其名誉受损的行为。

诽谤罪的处罚包括处以不超过1年监禁,或罚款不超过2万泰铢,或监禁与罚款并处。若行为是在公众场合或对公众传播的,则依《刑法》第328条,处罚可能会更重。

免责情形:“有些话说了不算犯法”——依据第329条

即使某些言论确实对他人造成了名誉损害,但如果具备正当理由,或属于法律所保护的行为,也不会被视为犯罪。《泰国刑法》第329条明确列出了若干免责情形,例如:

1. 在法院内发表的意见或陈述
“在法院审理过程中,当事人、律师或证人所提出的意见或陈述。” 

这类情形包括在法庭上的证词、辩护、或陈述事实等行为。只要是出于诚信、如实表达,即使言语中涉及贬低他人,也不构成诽谤罪。

2. 出于善意的批评

“出于诚信的意见或批评”
以下情形如果是出于善意,不被视为犯罪行为:

  • 为公共利益而对他人行为进行批评
  • 对公务员或担任公职者提出批评
  • 教师、教授或上级主管对所属人员的合理批评
  • 对自愿将自己置于公众视野中的人,如歌手、演员、政治人物的评价
  • 对已公开的作品如书籍、电视节目、音乐或文章的评论

重点在于:必须“出于善意”,无意中伤,且批评应在适当范围内。例如为改进而提出建设性意见,而非羞辱或侮辱他人。

3. 正当维护自身权利或利益

“为了依法维护自身权利或利益而提出意见或控诉”

若是向警察报案、向政府机关举报或投诉,并有根据证明属实,且行为出于诚信,即便内容涉及他人负面信息,也不构成诽谤。这类行为属于公民依法寻求正义或维护正当权益的过程,法律对此给予保护。

实际案例:哪些情形属于“言而无罪”

  1. 员工发帖公开雇主欠薪
    如果员工是出于善意发帖,附上相关证据,且并无夸大或虚构事实的恶意,法院可能认为这是基于真实情况的表达意见,并具有公共利益,因此不构成诽谤。
  2. 记者批评政治人物
    只要引用的是可查证的事实资料,并未使用侮辱性或过激语   言,就不构成犯罪。
  3. 民众举报政府官员贪污行为
    若提供证据或向具有处理职责的相关部门举报,即使内容涉及负面信息,也不属于诽谤行为。

如果被控告诽谤,应如何应对?

如果您被控 “诽谤”,但您确信自己的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免责范围,建议您采取以下措施:

  1. 收集证据
    保存能证明您是“善意”行事的相关资料,例如拖欠工资的证据、相关照片、聊天记录等。
  2. 避免进一步回应或反击
    切勿继续发文或留言反驳,以免构成“重复诽谤”。

立即咨询律师
尽快联系律师,评估您的行为是否符合免责条款,并制定合理的应诉策略。

并非所有诽谤行为都是犯罪 —— 若出于善意则可免责

即使被指控为“诽谤”,但如果您的行为属于以下情形:

  • 出于善意,为了公共利益而进行批评
  • 向有职责的官员举报或反映问题
  • 在法院审理中所发表的意见
  • 在合理范围内表达个人意见

您可能依法不构成犯罪,并可依据《刑法》第329条的免责条款为自己辩护,证明自己的清白。

如果您或身边的人被指控诽谤,请不要急于承认或惊慌,应尽快咨询律师,明确应对策略,切实保障自身权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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